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总院)《关于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改制更名的通知函》,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新公司经营范围、业务主体、法律关系等均保持不变;原总院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均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继和延续,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本次改制及更名完成后, 千龙网北京11月28日讯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改制及更名的公告, 改制更名后,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根据《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69 号)的总体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告称,名称变更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均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