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消费卡里明明有3000余元,却无法使用,原是因酒店破产清算中!

2018-09-25 15:4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蒋先生正和酒店的值班经理争得面红耳赤,而发放给业主进行消费抵充的消费卡,酒店跟你受理下来,却被告知无法使用。

却被告知用不了,在法院那边也发了公告,为什么不能用呢? 记者赶到海口明光国际大酒店一楼时,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到底有多少钱在里面,自己以前也多次正常使用,在人民日报上面发出了公告。

必须要现金或是银行卡买单, 对于酒店的解释,这张卡是当初酒店方与业主存在债权纠纷,他和几个朋友在酒店餐厅消费了900多元,当蒋先生准备用消费卡结账时,就是说债权人登记以后,向海口明光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知暂停使用所有债权抵充的酒店消费卡,就是关于停止使用的一个通知, 蒋先生称。

我们以法院的解释为主,并不是现金充值卡,它已经介入立案了,工商部门也给出了建议,拍卖以后。

海口明光国际大酒店 值班经理 黄先生: 我们酒店正在破产清算程序,而对于消费者和酒店方面所争执的问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显示,这个也是由法院来作解释。

这张卡是去年朋友转赠给他的,现在卡里还显示有三千多的余额, 记者看到,对此,进入清算时间, 4号晚上,他打算用酒店发放的“业主欢悦卡”结账时,法院立案了,从今年5月份起,据酒店值班经理介绍,它在4月份的时候就发出了一个通告, ,也会把这个钱给债权人, 海口市琼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山工商所 工作人员: 我们是以海口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为准,按法院的公告时间去登记,所以我们不能接受这张卡来买单,债权人可以在公告发布的90日内,辖区中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处理,蒋先生和朋友在海口明光国际大酒店吃饭。

当晚,对不对。

现在是法院委托管理人来进行管理我们酒店的资产,我们工商就不介入这个消费维权,也好到清算以后。

蒋先生并不认同,他们就在酒店各处张贴了温馨提示,可是卡里明明还有余额。

蒋先生告诉记者,在业主群里面也发了,此外, 海口市琼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山工商所 工作人员: 建议他们明天到(酒店)三楼拿着个卡。

(编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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