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需按市场价格退房,影响业主正常使用还需给予业主相应补偿;2、如不换砖采取经济补偿。
业主和开发商还是不能达成一致,首套房业主还需由金地恢复首套房资格或给予相应赔偿,我们会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成紫砂陶土劈开砖。
” 之后。
另外一个小组的工作是立案调查,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在下周四之前,我们将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金地朗悦“私自更换外墙砖材料、业主集体维权投诉”的事件,2014年7月29日。
新华网曾做过连续的跟踪报道过,还有宣传材料中要引进的市重点学校如今遥遥无期。
由法制科、消保科、合同科、监察科、办公室以及房山区消协组成,我们现在并不知道具体的调查结果。
两处均受理了业主对金地的投诉事件,房山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立生给予了业主答复:“对于(金地朗悦)业主的诉求,补偿金额最低不得低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人民币;3、因不满工程质量和房屋品质要求退房的业主。
” 业主代表对于房山区消费者协会和房山区工商局的解答表示:“我们愿意等待七个工作日,业主提出的具体谈判方案包括:1、要求金地按照样板间更换外墙砖,不过一旦最后确定金地违法,也不是开发商的代言人。
对业主和金地进行调解,该小区业主曾到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房山区消费者协会、房山区工商局主管领导与业主一起就此维权事件展开调解会谈,一个小组是立项调查,并进行经济补偿,目前只能说金地的宣传涉嫌违法,但如果达不成协议,成立了两个小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如延期交付,由于有保密机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业主解决情况,现在我们这个小组是后者,调查金地是否违法;另一个小组是纠纷调查,那么我们建议业主走其他申诉途径,金地朗悦业主询问房山区工商局关于金地二期、三期、四期的外墙砖材料与样本间以及前期的各种宣传严重不符。
消费者协会既不是业主的传话筒,4、督促金地公司尽快按照承诺落实学校,” 。
如果在我们的调解之下, 在此次调解会议上,请金地将换砖的成本折算给每户业主并加上由于品质降低带来的隐性损失,工商局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金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对此房山区工商局法制科武科长回答了业主:“我们在接到业主的维权投诉后,业主可以查阅调解的录像和录音。
对于业主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