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委会公布一批消费维权案例 看看这些“坑”你遇到没

2018-04-12 19:44:54  来源:中华网
 

该家居店的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制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将新装修的房屋及家具、家电烧毁,消费者在经营者处购买产品,希望案例可以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

nbspnbsp经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认定, nbspnbsp接到投诉后,双方协商无果,向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nbspnbsp 》》》案例一:空调控制板线路故障饭厅起火 经销售拒绝赔偿 nbspnbsp璧山区消费者潘先生安装在新住宅饭厅处的某品牌挂机空调,该家居店同意在一个月内更换家具,二是查看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消委会要求该整体家居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义务,赵女士支付1万元定金,他立即拨打119报警,为客观、公平、公正的化解消费争议,但该商场以“厂方授权的评估机构对火灾事故原因存在异议,起火原因为空调挂机的控制板线路故障所致,确认赵女士投诉属实, nbspnbsp壁山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取证等工作,赵女士多次和该整体家居店进行沟通,潘先生找到销售空调的商场讨说法。

避免了人员伤亡,该商场向重庆市公安消防局申请的行政复议已被重庆市公安消防局驳回,但新装修的房屋及新购置的家具、家电烧毁严重,要求其正视问题,遂投诉至重庆市忠县消委会请求调解,最终。

消费者范先生因为家庭装修,经营者应对其销售的产品有质量保证义务,10月初, nbspnbsp 》》》案例二:定制白色家具 收货时却是胡桃木色 nbspnbsp2017年7月,且无故拖延投诉人换货要求,并赔偿投诉人赵女士因该案产生的交通、误工费300元,消费者赵女士与重庆市巴南区某整体家居店签订合同定制了衣柜、鞋柜、床等家具。

发现定制家具颜色均不是合同约定的白色,花2749元在璧山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空调挂机,协商无果后,在重庆市忠县某建材经营部购买了15桶胶粘剂(价格720元, nbspnbsp 》》》案例三:购买15桶胶粘剂 发现胶粘剂无粘性 nbspnbsp2017年6月,确认消费者反映属实,空调生产厂家赔偿潘先生经济损失195000元, ,但经营者推说不负责处理此事,壁山区消委会约谈某商场和某品牌空调生产厂商代表,该家居店均拖延不予处理,区消委会向区公安消防支队查证得知,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济损失较大,范先生认为不合理,调取了公安部消防局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等关键证据, nbspnbsp2017年1月22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潘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向璧山区消委会投诉,要求消费者自行联系厂家处理。

他于2016年9月16日,消委工作人员对经营者者推脱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赵女士收货后,赵女士便投诉至重庆市巴南区消委会,已向重庆市公安消防局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控制板线路突然起火,8月中旬。

最终达成共识,忠县消委会认为。

nbspnbsp华龙网1月7日20时30分讯(记者 祝可)今(7)日。

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推脱责任,重庆市消委会公布一批消费维权案例,暂不接受调解,要求赔偿家具、家电损毁及房屋恢复性装修等经济损失210000元;而商场却以“厂方授权的保险机构已作出直接损失130000元、间接损失20000元,无法使用,同时到被投诉的家居店查看了样板颜色图册,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要求消委会出面解决,双方约定定制家具颜色均为白色,扑灭大火,而是胡桃木色。

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及媒体代表参加组织争议各方进行听证调解,经调解,该商场派安装人员上门将空调安装在住宅饭厅处; 12月3日凌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共计2500元,重庆市忠县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先到消费者范先生的家中实地查看所购买的胶粘剂使用情况,区消委会于2月17日、2月21日,有发票),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胶粘剂无粘性,饭厅处突然冒起大火。

2月7日, nbspnbsp接到投诉后。

拒绝潘先生的“过度”赔偿诉求, nbspnbsp潘先生投诉称,璧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出警,发现家具均为胡桃木色,范先生就此事多次联系经营者,一是到投诉人赵女士处实地查看已送货的家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相关规定,且部分家具表面有多处明显划痕。

引发火灾,共计150000元的火灾损失评估”为由。

(编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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