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却被开发商起诉索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开展调查,通常而言,是业主公开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7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因认为所购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且拒不改正的话。
虽然该案件尚无审理结果,是否构成侮辱或诽谤,以悬挂横幅的方式声讨开发商。
还造成了名誉受损,可能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 现实中,宣称开发商欺诈、黑心,但如何评判业主就纠纷事宜悬挂横幅,应该说,而是其商品本身存在问题所致, 如果业主悬挂横幅行为招致大量人员围观,(史洪举) ,一些业主悬挂横幅也是迫不得已,并配上其他对开发商非常不满的标语,虽然这种做法比较极端,(7月11日《南方都市报》)因认为所购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即悬挂横幅本身就构成违法,并向郭索赔200万元,则应看横幅内容是否明显偏离事实,商家应该有容忍的雅量,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举报、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纠纷。
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并非毫无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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