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昌报道(胡兮文记者朱海)“花费上千元购买的净水器,使用3年后竟然发现没有安装滤芯,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日前,年逾八旬的戴先生致信《中国消费者报》投诉称,自己于今年5月20日拆开家里的净水器准备进行清洗时,发现内部没有滤芯,且产品规格也并非销售合同中标明的型号。戴先生找到商场——喜盈门(南昌)建材家具广场讨要说法时,对方却以商家已经撤场为由,拒绝担责。
据戴先生介绍,2014年年初,他花1200元在喜盈门(南昌)建材家具广场购买了一套3M牌(型号为BSF100)净水器。没过几天,商家派人到其家中——南昌县银河城“水悦湾”小区进行了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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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3年过去了,戴先生发现家里经净化的自来水有些浑浊,有时甚至还伴有泥沙。今年5月20日,戴先生将净水器拆开,准备进行清洗。可当他拆开净水器后,瞬间“傻眼”了:“净水器内根本就没有滤芯。”
反复查看过滤器后,戴先生当即向喜盈门(南昌)建材家具广场反映了此事,得到的答复是,3M牌净水器销售商家早在2014年8月24日就已撤场。
随后,戴先生找到了3M牌净水器江西总经销商,其售后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表示可以免费加装一个滤芯。“我希望对方对净水器无滤芯现象作出解释,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戴先生说。
在戴先生的提供的一份《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商户销售合同/缴款单》上,记者在商品名称一栏注意到,该款净水器规格为3MBSF-100。而在戴先生家中使用的净水器标签上,记者却发现其规格为AP-DW85。
为何销售的净水器规格与实际安装的产品规格不一样?8月1日,3M牌净水器江西总经销商有关负责人孙延虎表示,此前的代理商(销售商)已经退出江西市场,具体原因已经很难查清楚。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作为总经销商,他们同意为其免费加装一款滤芯。
戴先生认为,商家的销售行为涉嫌欺诈,而且在过去的3年时间里,自己和家人喝的都是没有经过滤芯净化的自来水,理应获得相应的赔偿。戴先生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3M牌净水器江西总经销商按净水器销售价格给予三倍赔偿,共3600元。
对此,孙延虎青示,无法接受戴先生提出的赔偿方案,建议其走法律途径解决。
8月2日,针对上述投诉,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部长宋学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如果当初的经销商明知道销售的净水器规格为3MBSF-100,但安装时提供了同一厂家另一个规格的净水器,且净水器没有滤芯,那么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消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黄永强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经销商的确存在“偷梁换柱”的情况,那即便商家已经撤场,作为柜台的出租者,喜盈门商场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柜台或购买商品,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柜台出租期满后也仍可以向柜台出租者要求赔偿”。
黄永强建议消费者戴先生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