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了,我为你们内地的法官点赞!”香港籍的买家洪女士拿到10万元的先行赔付款后,握着法官的手,连声感谢,并当场撤回了对某建材家具商场的起诉。
原来,去年7月,洪女士在丰泽区某建材家具商场中的一个门店订制了一批木质家具,合计18万元,她预付了10万元的定金,约定10月交货。该商场在洪女士持有的销售清单上加盖了售后服务专用章,并承诺消费者可凭该销售清单享受商场500万元先行赔付及售后服务。
到了交货时间,洪女士发现,因租约到期,门店已经关门停业人去楼空。她遂找到商场,要求商场退还定金。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因赔付时间、处理程序等问题分歧较大,洪女士投诉至工商部门,几经调解,纠纷没有得到解决。
此后,洪女士将该商场诉至丰泽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商场返还货款、支付双倍定金并承担律师代理费等因诉讼支出的费用20多万元。
接到案件后,丰泽法院法官马上召集双方举行庭前会议,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并要求商场提供所涉门店的详细情况及商场售后服务的具体规定。同时,法官向洪女士讲清内地相关的法律规定,渐渐消除了洪女士的各种顾虑和担忧。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及主持下,洪女士与商场办理了先行赔付手续。不到半个月,她就拿到了商场支付的10万元先行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