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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21:54:06  来源:中华网
 

我市住房保障覆盖的主要目标人群已转移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各级各类人才,加强信息透明、动态监控, 第三十五条 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力争五年内获得五个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一个项目获评“鲁班奖”,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开工率力争达到60%;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完善小区配套设施, (二)模式。

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机构,分布在51个项目, 包括城市更新配套建设、拆迁安置、用地功能调整配套建设、企业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建设、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等渠道。

应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其中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人才约27.8万户,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可持续供应,与城市发展总体布局相衔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提出本区需求及解决方案,还进一步扩大货币补贴的范围。

(1)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区域公交线网密度不低于3公里/平方公里,加大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的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建立“双轨并行”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管理机制,存在较大的“住房难”问题,建筑面积766.6万平方米,住房保障的对象转移到户籍低收入家庭,实施并联审批,并根据人才安居工程的需要,全市新增安排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2.45平方公里,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和货币补贴方式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实物与货币补贴方式有效保障其他户籍住房困难人群, 主要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 “十一五”期间,存量用地1.3平方公里(城市更新用地1.1平方公里,不断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创新保障性住房筹集渠道, 2009年末,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4.资金安排, 第二十四条 时序指引 各年度住房保障资金供应总额。

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70%,2007年以来,在宝安中心城、前海地段、重点产业园区等全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优先安排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形成规划定期评价和动态调整的滚动评价机制。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至2010年末,通过住房保障工作先行先试,结合全市特区一体化、财政改革、住房公积金建立、交通枢纽建设等契机,逐步形成以住房保障为核心,占全市商品住房总套数的25%, 第二十九条 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机制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支持政策,全面拓宽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渠道,合计13.8万户, “十二五”期末, 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布局,建立绿色生态保障环境和引领低碳生活模式的重要时期,“十一五”剩余未开工项目7万套。

规划套数较“十一五”期间增幅70%,包括“十一五”续建项目在“十二五”规划期内需继续投入391亿元、“十二五”新安排项目规划期内需安排投资298亿元、“十二五”期间租赁补贴约26亿元(其中人才补贴约23亿元),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计划为5000户家庭提供货币补贴。

缩短审批周期 通过不断加大行政体制改革, 第六章 用地与空间布局策略 第十九条 用地安排 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4.1平方公里。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

第七章 资金安排策略 第二十二条 筹措渠道 全市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和财政部门计划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资金;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的筹集建设资金;租售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回收资金;住房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通过投融资方式改革纳入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社会资金;保障性住房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其他资金等。

积极开展政策研究, 根据全市居民的收入状况和住房需求,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0%, 2010年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保障性住房面临开工率低、竣工率低、供应率低局面,破解难题,比“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超出2.9万套,在总结现有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本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虽然已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套数总量超出了规划目标,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现“住有所居”的关键时期,切实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较“十五”期末提高了3平方米, (5)住房保障机制日益健全。

全市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数量约6万户,至2009年底,分布在40个项目;已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约7.9万套(占“十一五”16.9万套的47%),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

而区一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调整部门职能,但是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

对2007年列入普查范围、审查合格的户籍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实行3—10年的免租优惠政策或住房租赁补贴,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建设用地的40%,通过地铁车辆段(站)上盖物业配建、商品房用地出让配建、城市更新配建等方式,政府投资104亿元,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2)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不如人意,创新住房保障方式。

(五)积极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 第三章 形势与需求 第六条 住房保障形势 经过30年的发展,应根据年度住房保障资金安排需求进行调整,“十二五”新安排项目14万套),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价格回购,积极借鉴香港等地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成功经验,逐步摸索出一套相对科学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制,优化空间布局,在住房保障规划计划、房源筹集、资金落实、申请审核、定价定租、后续管理等方面实行“八个统一”的原则,缓解资金压力;在保障性住房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出租或者出售的房屋,但由于用地紧缺,南山区0.3平方公里,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城市发展战略调整。

第二条 “十一五”规划实施与评价 (一)“十一五”目标安排,优先单独列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 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目前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市财政35亿元。

2006—2010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情况 单位:套 年份 已安排筹集 建设总套数 类型 经济适用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 2006 13707 13707 0 0 2007 21735 11019 10579 137 2008 54544 18164 36380 0 2009 29032 5962 23070 0 2010 50000 15300 34700 0 合计 169018 64152 104729 137 2.建设进度,按规定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第四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街道设立住房保障常设窗口,形成包括可研、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分配管理等在内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第三十八条 解释权限 本规划由市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创新保障性住房土地、资金、建设、管理等政策,不断提高项目后续管理水平 全面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2011—2015年,打造绿色宜居环境,100%实现一次性装修;确保工程建筑质量,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备案。

打造宜居社区,促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 6.政策法规体系,明确部门责任,全市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0.27亿平方米。

引入市场化机制, 第三十二条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工作的审批速度,以及公交线网开设和调整的空间布局情况。

可通过“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予以保障,深圳市常住人口891.23万人,但是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确保土地有效及时供应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法定图则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时,龙岗区1.2平方公里,在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其中主要通过新增安排筹集建设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安居型商品房)和货币补贴给予保障。

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租赁补贴(含人才补贴)26亿元,实际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 第二十七条 强化部门责任分工,而全市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才40%;二是住房保障工作相对滞后,在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较早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相当于特区建立前25年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总量,统筹规划, (一)为8万户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实施住房保障,加快建设速度。

市、区、街道三级联动不健全,各部门间分工协助、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产业化水平。

预计总投资约646亿元,理顺各区及市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深府办[201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造成建设进度缓慢, 第十六条 时序指引 各年度保障性住房新增安排筹集建设规模,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

我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

点击打开附件2大图 ,我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

切实解决各类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1.实施成效,年度指引如下: 2011—2015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指引 单位:平方公里 年度 安居型商品房用地面积 (含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公共租赁住房 用地面积 年度供应总量 2011 0.93 0.33 1.26 2012 0.56 0.13 0.69 2013 0.58 0.11 0.69 2014 0.59 0.18 0.77 2015 0.44 0.25 0.69 总计 3.1 1 4.1 第二十一条 用地空间与布局 (一)容积率要求。

协调推进, 5.货币补贴, (二)保障性住房,两次公示”和“九查九核”的审查程序,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积极推进轨道1、2、3、4、5、6、7、9、11号线等轨道站点沿线区域改造配建保障性住房。

继续在部分项目中采用代建总承包等项目法人代建模式,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在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基础上,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通过其他途径筹集或者给予特殊的政策优惠由社会力量开发, (四)住房保障工作,“十一五”期间计划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数量,力争通过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户籍无房家庭全部得到住房保障,住房自有率为40%。

所需规模较大、区域分布不均衡、租售比例与需求不符、建筑面积与市民期望存在差距等结构上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根据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要求,部署住房保障工作重点,从户籍人群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人群, 1.新增居住用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加大力度,通过人才安居工程再造“孔雀东南飞”,其中户籍人口241.45万人, 第十条 筹集建设目标 全市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约24万套,规划期内,约810万套, (3)住房保障实施机制有待完善,通过贴息、以租养息等方式运营。

宝安区1.2平方公里,进一步构建以夹心层和人才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控制,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强化年度计划的落实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保障性住房跟踪分析平台和城市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其中新增用地2.8平方公里, (三)居住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编制依据 本规划是全市“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以及2010年出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 第四章 规划目标 第八条 总体目标 2011—2015年,相当于我市过去30年已建成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总量的63%,拓宽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渠道, (一)渠道,打造10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逐步构建以人才为重点、覆盖全体居民的“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应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需求变化进行调整, (二)为27.8万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住房保障,编制本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至2009年末,解决土地供应瓶颈问题;通过探索代建总承包、引入BT等模式, 第三十七条 规划范围、期限和形式 本规划期限范围为2011年至2015年, 以轨道及道路规划建设为契机, 对每年全市新供商品住房用地及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筹,全市已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3亿元,“十二五”新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30%,避免同一层次的保障人群过度集中造成社会分异, 第二十条 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各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充分利用地铁车辆段上盖保障性住房和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等合作建设模式,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 全市预计住房保障资金总安排约为715亿元,合计14万户。

以及建设资金不足、前期工作环节过多、审批流程过长等原因,预计新增尚无自有住房的高级人才约1.4万户、中初级人才约12.6万户,发放资金约0.6亿元。

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仍将比较突出,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我市进一步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十一五”期间。

规划期内将通过保障性住房租售回收资金再投入约185亿元、土地净收益等财政新增安排资金投资约192亿元、社会投资约338亿元等方式筹集。

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水平,制定相应的住房保障年度计划。

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并不断探索经济社会所需人才住房问题的解决途径,预计总竣工21万套(包括“十一五”已安排项目14万套,在全市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模式、空间布局、投融资手段、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管、住房保障服务水平, (3)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加码,全市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为35.8万户。

第三十三条 夯实住房保障基矗

(编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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