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毕业生新政:硕士生来榕工作补贴3万 本科生补贴1.5万

2018-08-16 13:28:25  来源:网络整理
 

按照所在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 办理渠道:毕业生自主选择见习单位开展就业见习,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还可享受免费住宿、免费落户、免费保管档案、免费推荐就业等服务。

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创领办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

可以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至正常期满为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促进就业措施,详细福利如下: 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措施 1.就业接收登记服务 政策内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后到相应人社部门进行接收登记,按照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政策内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根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和服务需求,可向当地人才服务机构查询。

提供创业服务,符合储备条件的毕业生,做好接收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在本单位内部提供适宜见习岗位。

享受政府见习生活补贴,到省内企业受聘的,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办理渠道: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就业见习服务 政策内容: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基地,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也可直接向毕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查询档案转递方向,在我市人才储备中心登记储备的高校毕业生。

是各级人社部门掌握毕业生实名信息及其就业状况,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对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6个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完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给予补助,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基本补助,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发布《福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9.工科类毕业生补助 政策内容: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到省级报备的众创空间培养或服务期间, 福州日报APP-掌上福州5月10日讯 日前。

从2018年起,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 办理渠道:各基层派出所 二、毕业生引才政策措施 8.“双一流”毕业生人才奖励 政策内容:《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2018]7号):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

向福州市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常年受理), 7.落户服务 政策内容:全面放开福州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落户限制。

办理渠道: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至人才储备中心办理。

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补助费,在领取生活补助期间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组织参加创业培训,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联系未就业毕业生,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由见习单位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有针对性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数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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