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7-11 19:11:24  来源:网络整理
 

应由省级工商部门报经工商总局批准后,各地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添加、修改或减少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申请文书和材料,预约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强化相关业务和数据标准的规范统一和技术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地工商部门应严格按照工商总局的标准执行。

工商总局将制定印发关于优化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提升工商注册便利化的意见及相关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和新兴行业指导目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大宣讲力度、做好沟通工作,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8年1月5日 [责任编辑:王时丹] 相关链接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关于31个重点地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情况的通报 工商总局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通过申请文书规范附表等形式扩展实现,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办理工商登记,省级工商部门要适时针对通知中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确需增加文书规范有关事项和提交材料规范的, (二)规范经营范围登记,在对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梳理分析和详细解读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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