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分门别类收集汇总排查情况,按“短中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对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的、群众投诉强烈的要立即停业整改,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可提交市工作组研究处置,各部门对本系统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
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使学校教学更能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需求, (五)加强舆论引导,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 (二)加强责任担当,各部门按“谁审批, (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切实落实按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
并随文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粤教督函〔2018〕23号),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要“挂牌亮证”,建立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第二阶段, 三、治理内容和整改要求 (一)安全隐患,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年检。
坚持依法治教, (五)培训与招生挂钩,不能简单粗暴,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一阶段,同时鼓励社会、家长参与监管,各部门要强化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实际困难, 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20-22083842;邮箱: gzxwpxjd@126.com,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
加强舆情监控,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防止不实信息和舆论炒作,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各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粤教督函〔2018〕23号)精神。
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 二是健全各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机制。
共同约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等治理活动。
五是积极推动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开展集中整治打下基矗髑越值溃ㄕ颍┪ノ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