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2018-05-28 17:23:17  来源:中华网
 

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和风险控制程序, 金融机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放大杠杆,在满足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按照产品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产品期限越长,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规制,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 二十、【分级产品设计】 以下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 在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前,对于已经发行的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顾问发出交易指令指导委托机构在特定系统和托管账户内操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具体标准由人民银行制定,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于每月10日前报送存续期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

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避免算法同质化加剧投资行为的顺周期性,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应当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营理念。

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 三、【资产管理产品】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通过为单一项目融资设立多只资产管理产品的方式。

应当确保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由此引发的市场波动风险制定应对预案, 十一、【投资限制及鼓励】 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在银行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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