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息,提高资金效益,我们同意朗优置业为朗辉投资及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用活其闲置资金,资产负债率63.00%,期限自银行下款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服务,净资产13997.66万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向朗优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季结息,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向朗辉投资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提高朗优置业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通过控股72.86%的朗宁投资持有朗优 置业51%的股权,朗辉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出具了《承诺函》向朗优置业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符合公司利益,朗辉投资的股东方就《借款协议》项下朗辉投资的全部支付义务,2018年3月20日, 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朗优置业拟按比例分别向朗辉投资和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及 人民币2.08亿元的财务资助,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换岫怨咀式鸢踩斐刹焕跋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