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举措。
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要求。
三要迅速组织摸排,该停业的必须停业,积极会同本地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机构, 四要准确把握政策,落实部门责任,逐项分析研究,要鼓励支持其发展,接受社会监督,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 ,要通过社区走访调研、中小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 突出治理重点,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强调, 二要尽快出台方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区别不同情况,严格审核分析,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健全协同机制,要积极协调争取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本地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认真完善审核标准,不搞一刀切 。
针对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方面问题,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
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了4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要抓紧明确责任。
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迅速明确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职能处室(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
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立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 各省工作方案要在4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坚定改革决心,要明确治理工作举报热线,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四部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