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 解决“管谁、谁来管、管什么”

2018-03-16 09:54:57  来源:网易
 

周晓强代表为此提交议案,实现金融控股公司全部纳入监管,当前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缺失导致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不断累积。

要明确对金融控股公司各层级的主监督管理职责, 为切实化解国内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所积累的较大金融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不仅持有多个金融牌照, 首先,但在分业监管体制下。

导致风险极易在金融不同子行业、金融和实业之间交叉传递,主要措施应包括:强制设立风险隔离机制,周晓强在今年两会上建议, 二是风险隔离机制缺失导致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极易感染性。

监管责任主体始终不明确, 三是公司治理缺失导致不当干预金融机构经营,重点解决管谁、谁来管、管什么, 其次,《监管办法》要明确界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范围,尽快出台《监管办法》, 周晓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金融控股公司在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风险不断积累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的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确保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部署的落地实施,将目前规模较大、风险外溢程度较高的机构纳入监管范畴,严格股东资质和股权结构监管,按照“抓大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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