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老赖”女儿要求解封房产 法院这样裁定

2018-03-08 15:38:12  来源:中国网
 

法院裁定按刘明月撤诉处理,她也认可了黄淑芬有收入这一点”。

案件于2018年1月8日立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3日做出裁定。

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称经进一步调查,执行逮捕,公布法院快递到的民事起诉受理通知书,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东)唐山“教科书式老赖”又有新进展,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 对于肇事者黄淑芬女儿刘明月,遂依法查封,“刘明月的起诉书内容表示,与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无任何关联,此前法院已经获得了黄淑芬的收入及其他相关证据,通知书显示:法院受理“刘明月诉你及第三人黄淑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同时要求:1、解封房产;2、被告(赵勇)承担诉讼费用, 2018年1月13日晚,近日,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 2017年12月9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

裁定:本案按刘明月撤回起诉处理,诉状内容显示, 唐山中院于2017年12月1日曾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只是黄的收入未用于履行法院判决,此前, ,12月22日。

刘明月名下房产为刘个人出资。

赵勇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肇事者黄淑芬女儿刘明月,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他母亲近两年收入和40万贷款用于保险市场投资及团队建设上,否认转移财产。

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由于刘明月未在规定时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用,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15年12月3日,裁定书显示,要求解封房产,其委托律师已经介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受害人之子赵勇。

原告刘明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

赵勇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编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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