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督查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持续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本次专项督查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对辖区涉气污染源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否存在未经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同意擅自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仍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散乱污”集群“死灰复燃”等情况。主城四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重点检查全市高架源大气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及废气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火电、钢铁、化工、铝工业、水泥、玻璃、建材、 木材 加工、钢铁延展等行业及燃煤锅炉(含生物质锅炉)等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检查“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改情况,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情况、燃煤小锅炉清理取缔情况、企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环保督查热线督办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
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含供热单位)是否完成物料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任务。检查钢铁、建材、有色、火电、锅炉、焦化等行业企业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