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础,称为“基准建筑”。“基准建筑”围护结构、暖通及系统、的参数,都按当时情况选取。在保持与目前标准约定的室内环境参数的条件下,计算“基准建筑”全年暖通和能耗,将它作为100%。再将这“基准建筑”按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参数调整,即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参数均按现行标准规定设定,计算其全年的暖通空调和照明能耗,应该相当于50%,这就是节能50%的内涵。
65%就是在节能50%的基础上再节能30%,也就是在1980年基准水平上节能65%。
目前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普遍执行的是节能65%的标准。北京、天津、新疆等地区在居住建筑方面已经开始执行节能75%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