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建筑市场监管事项。
《方案》提出,山东将采取多种灵活建筑劳务用工方式。赋予建筑业企业更多用工选择权,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劳务队伍或建筑工人,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同时,《方案》也赋予建筑工人更多务工自主权,建筑工人自主选择用工企业,既可以与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与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据报道,《方案》的这一项改革内容将有利于建筑工人提高收入、保障权益。同时,《方案》也将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工人能力提升、权益保障。
另一方面,《方案》提出,山东省将“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推动发展一批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作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在此基础上,《方案》强调,山东省将“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保有一定数量的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
据报道,《方案》的这一项改革内容将为山东省内的劳务公司转型、建筑工人自主务工提供了循序渐进的空间与适应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