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建立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

2018-01-11 22:21:10  来源:未知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市法制办发布了《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报告,提出采纳听证陈述人意见,将专设章节要求建立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城市照明设施的科学开关灯和亮度控制。市法制办将在吸收听证意见基础上,继续修改完善《办法》,并提请市政府审议。

  建议景观照明要体现地方特色

  深圳市法制办于2017年11月29日下午,通过“深圳法制”微信公众号,举行了《办法》网络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围绕景观照明的范围是否需要限定,如何科学合理地划定范围,景观照明设施是否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以及道路照明如何节能环保等焦点问题,听取市民以及企业代表的意见。

  大部分听证陈述人认为,景观照明的范围需要限定,并体现地方特色。鉴于深圳市已经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建议景观照明的范围依据专项规划来设定。

  同时,听证陈述人认可景观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认为此规定可以避免重复施工、建设及浪费资源。如何落实“三同时”的要求,则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相互配合。

  作为一个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城市,道路照明也要以节能环保为目标。深圳市约有40万盏路灯,其中24万盏节能型LED路灯,16万盏高压钠灯。采用LED路灯以来节能效果明显,经第三方检测,年节电能达到50%以上。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建议推广使用LED节能灯、远程控制物联网路灯或者疝气灯等,以替换传统高压钠灯。也有听证陈述人建议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既减轻政府负担,又达到节能减排目的。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即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还有一些听证陈述人建议主管部门应合理控制路灯的开关时间,确保市民安全出行,同时也要避免光污染。

  听证陈述人多个意见被采纳

  市法制办公布的听证会报告中详细列出了对听证陈述人意见的处理结果,《办法》将采纳听证陈述人对景观照明、道路照明的多个意见。

  采纳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办法》拟明确在城市重要地标及节点、主要景观廊道、重要交通门户等重点区域,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

  为确保景观照明设施按规划要求落实,采纳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办法》拟规定重点区域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于实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办法》拟规定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景观照明设施“三同时”的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送主管部门提出技术意见,作为规划国土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收文要件,并在许可证中载明相关内容。

  市法制办还将采纳听证陈述人关于道路照明应当节能环保的建议,《办法》第四章对节能环保作出了专章规定,要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照明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城市照明设施的科学开关灯和亮度控制,同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加强节能宣传和组织节能培训等,实现绿色照明和智慧照明。

编辑:严志祥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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