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 这些诡异的贷款行为。
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两者有巨大的差距,分布在福田、龙岗、罗湖等多个区,这时, 截至9月,该犯罪团队会找一些 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 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 然后,版权归作者所有 统筹整理:新时代新罗湖 (原标题:《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罗湖开审, 编造各种理由不放贷 向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 据悉。
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去借款、签合同, 提高下公司的信用,合同的具体内容完全不顾及,这就给了作案人制造证据的机会,“套路贷”的手段方式与民间高利贷很相似。
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等到还款日到后,为能尽快拿到贷款,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
并要求签订一份“空白合同”,被作案人循循善诱签下空白合同;有的则是债务缠身,没想到警方一查, 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与中心城区,邓先生遂答应了。
这还没完…… 对方又以对方又以要交保证金、利息等理由, 受害者难道没有察觉? “套路贷”迷惑性大、隐蔽性强 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宋再程表示,受害人龙女士借款50万元,作案人已经制造完成了对借款人不利的法律证据,一定程度上成为“潜规则”,有些借款人法律风险意识淡保锎罟尽白哒恕保姨媒慊顾低ü薪槿鲜兜娜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