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13:52:13  来源:网易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将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要切实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确定土地出让最高限价,严格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地价处于合理水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确保本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库存紧张的地区要加大加快土地供应。

其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结构、时序,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加强购房人购房资格审查,正面引导舆论;严厉打击利用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炒作渲染房地产、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不予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捆绑搭售、价格欺诈、提供虚假证明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价格、二手房价格 “三价联控”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要坚决问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和各区国土房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各委、局。

做好购房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土地供应和促开工、促上市工作,影响全市房价稳控目标实现、导致较大负面影响的区,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加强员工教育,满足租购并举的住房需求, 五、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和舆情监测;加强政策解读和市场信息公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做好新建商品住房供应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情况,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供应,

(编辑: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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