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价值6.12亿元海南土地被政府强制收回

2018-01-15 22:12:26  来源:未知
 

??乐居财经讯 王帅 1月15日晚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多家海南子公司因土地未按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由儋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公告显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海南全部土地账面价值合计为6.12亿元,若政府强制无偿收回上述全部土地,预计可能对中国宝安2017年度当期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中,2017年当年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土地成本61,216.88万元将作为存货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中国宝安表示,由于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其对相关子公司的约定交付上述宗地,造成上述宗地目前不具备开发条件。中国宝安认为,上述宗地未全部开工建设是由于当地政府原因及上述宗地尚未具备开发条件,而非公司自身原因。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中国宝安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同时中国宝安表示,自相关下属子公司通过投标取得上述土地后,便开始进行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开发建设工作,中国宝安认为决定书所称的因下属子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不符合事实。

1、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国有出 让的土地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落实到位,而下属子公司与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税款等各项税费后,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能及时全面履行土地征收补偿 安置等义务,导致至今仍未完成上述宗地清表及土地交付工作,期间儋州市国土 环境资源局同意上述宗地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2、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款的规定,国有出 让的土地交付需要具备动工开发的基本条件,但上述宗地周边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尚未修建、完善,以致于项目宗地的自来水管道、雨、污水管道及供电、通讯等与市政配套设施的接驳方案无法确定,施工水电无法取得,项目不具备“动工开 发”的基本条件。

 3、由于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迟迟未完善上述宗地基础配套 设施及清表工作,儋州宝安为避免继续损失,在无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情况下, 对 B0209 地块进行清表、平整等工作。目前该宗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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